“对标声明”申报要求
l “对标声明”申报准入条件:
申请对标产品所有指标均符合欧盟标准或ISO标准,至少有一项环境指标或质量指标的检测数据优于中国标准、欧盟标准或ISO标准的30%以上(优于比例系统会根据行业水平进行调整)。
a.部分产品没有欧盟标准或 ISO 标准,只有行业标准,以行业标准为准。
b.部分产品部分指标既有中国标准、欧盟标准、ISO标准,也有行业标准,以最优标准为准。
例如:1.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指标:欧盟标准要求≤0.124mg/m³,则企业申请对标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检测值必须≤0.0868mg/m³(0.124*(1-30%) =0.0868)
l 开展对标的企业,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申报企业对《对标声明平台服务规范》已充分理解,自愿提供企业标准、企业信息及有关证据。
2.企业的工商、认证、知识产权(若有)、对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信息真实 有效,通过对标声明平台公告;企业对委托《对标声明》平台向消费者公告信息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合规性及其产品的符合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3.企业将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,在所有安全指标和质量指标达到标准的基 础上,不断提高安全指标和质量指标优于欧盟标准或ISO标准的水平和能力,并根据欧盟标准或ISO标准的最新版本,改进声明内容。